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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与市安居办、
市门窗协会就门窗价格信息有关工作进行座谈

 

    八月三十一日下午,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市安居办、市门窗协会在市建委五楼会议室就门窗市场价格信息有关工作进行了座谈。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站长张正金及有关负责人、市安居办主任张文江、市门窗协会会长张勇及副会长、秘书长、部分理事近20人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围绕“门窗价格信息发布中存在的不足,门窗价格信息采集如何做到真实、准确、及时,门窗价格信息如何发挥指导作用”等问题认真进行了商讨,并达成了共识。首先,市门窗协会针对门窗价格信息发布中产品标准不一、价格差距大等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建议门窗市场信息价应以国家现行门窗质量标准为依据,保证产品质量;二是建议发布的各类门窗市场信息价应注明标准、型号、规格,以便反映不同产品的合理信息价;三是建议控制、平衡市级与各县(市、区)门窗市场信息价的差距,维护合理的市场信息价;四是建议进一步加强国家现行门窗质量标准的宣传,增强广大用户对门窗质量要求意识,逐步接受和采纳现行门窗质量标准的合理信息价。接着还汇报了铝合金、塑钢、断桥隔热铝合金等主要门窗产品的实际组价。大家对门窗产品市场信息价合理定位进行了交流,市安居办张文江主任提出了目前不少门窗工程成交价和信息价差距较大,信息价难以起到指导作用这个问题,大家讨论认为:市场低价恶性竞争是导致市场成交价偏低的根本原因,协会可以配合职能部门并通过加强行业自律逐步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也可以建议建设单位对门窗工程招标实行拦标价来遏制低价恶性竞争,不仅能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双方利益,而且能保证产品质量。

    最后,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张正金站长针对门窗协会提出的建议表示:《滁州工程造价信息》是滁州市建设工程指导性刊物,门窗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门窗标准要求;为了真实、准确反映市场信息价,各类门窗产品必须注明型号、规格、标准;对上报的不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的门窗信息价不予刊登;并要求门窗协会做好门窗价格市场信息采集工作,及时提供真实的市场信息价。同时还指出:信息价应如实反映市场成交价,才能发挥信息价的指导作用,要缩小门窗市场成交价和市场合理价的差距必须从规范市场管理做起,一方面要从源头选择具备生产许可证和门窗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正规门窗企业承建门窗工程,另一方面行业自律非常重要。

    座谈会加强了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客户之间的沟通,将促进门窗价格市场信息工作更好地为滁州市经济发展服务。

 

协会秘书处

00九年九月三日

2009-9-3 17:48:21